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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-07某日
 
和朋友聊近況,聊到了他上一段感情分手的原因。
 
在此做一個記錄
 
男方簡稱X,女方簡稱女
 
X和女方不在同一縣市,X是上班族,女的則還是學生。
 
常常周末就是女方坐車去找X,X幾乎沒去找過女方。
 
女方覺得每次都是女方去找X,希望X也能偶而來找女方。
 
X的理由如下:
若是由X去找女方,相處的時間會較少(因為星期五不見得準時下班,周日又得準時回家,因為隔天要上班)。
X希望多點時間和女方相處,並且X很珍惜兩人相處的時光。
 
爆點來了,女方說"我不喜歡這種感覺。"
 
兩人陷入了冷戰=>雙方不聯絡=>和好(X低頭)=>冷戰loop
 
最後的爆點,X有天覺得這樣太累了,受不了了,X和女方說,那我們分手吧。
 
女方同意了...X難過了一陣子,也希望能跟女方複合。
 
X去找女方,女方的回覆是"你總要表達你想複合吧"
 
X問我,這要怎麼表達阿?
 
嗯,我將這個故事記錄下來,並且放著那首雨生的歌 -- 最愛的人傷我最深。
 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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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tachibana uky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